企业信息公示条例下月起实施
可网上报送年度报告,15万户经营企业将受益
2014年09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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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5日讯(记者 李孟霏) 10月1日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正式实施。企业年检制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即将画上句号,取而代之的,是网上报送年度报告制度。这项改革措施将惠及威海市15万户从事经营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5日下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邀请威海市工商局新闻发言人发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情况,并现场答记者问。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公示信息方式包括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即时公示两种方式。年检制度取消后,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股权变更等即时公示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实行此项制度后,监管部门可以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同时,设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将采取信用约束措施,形成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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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从3月1日开始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规定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强化信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的总体目标。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坚持放管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国家工商总局为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8月27日公布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五部规章,作为相关配套规章,也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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