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上下楼梯须有老师疏导
2014年09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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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8日讯(记者 吕璐) 9月开学以来,全国相继发生了多起重大校园安全事故。28日,市教育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学校加强校园安全,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建立教师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的值班制度,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师生应对歹徒伤害、勒索、绑架等安全教育和教职工的安全技能培训。
  28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学校强化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特别是加强师生应对歹徒伤害、勒索、绑架等的安全教育,加强教职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在紧急时刻保护学生儿童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案(事)件,能够及时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校园内部要加强秩序管理,建立教师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的值班制度。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要有值班老师组织疏导。倡导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强调安全第一,不强调整齐快速。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做一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对校舍安全、楼道安全、饮食安全等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必须现场整改到位。同时要立即开展摸排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特别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
  另外,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值班巡逻制度。组织教职工、班主任、辅导员、校内安保人员等做好校内值班巡逻工作,尤其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夜间值班和巡逻;要主动协调和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巡逻工作。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外来的各种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严格学生外出登记请假、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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