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政策演变
2014年10月0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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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
2009年 贷款首付比例不少于30%,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少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
2010年 非改善型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
2011年 央行3次加息,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2年 二套房首付提至60%,税收、信贷等均达到“最强度”。
2013年 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20%计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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