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
2014年10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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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9月30日讯(记者 高扩) 记者9月30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为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省政府决定设立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审理省政府重要行政复议案件,研究我省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根据通知,行政复议委员会由省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副省长担任主任委员,省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副秘书长、省法制办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省法制办分管行政复议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专职副主任委员,省法制办相关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常任委员,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法制处(室)负责同志和“山东省法律专家库”遴选的部分专家担任非常任委员。
  据了解,行政复议委员会不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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