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造假 将入“黑名单”
即墨企业今起通过青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年报
2014年10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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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30日讯(记者 宋祖锋 通讯员 逄文越 张丽君) 10月1日起,即墨市企业就要通过青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报送上一年的年报,并公示相关信息,企业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了解,即墨市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2013年度年报公示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据了解,工商部门将每年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进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若未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规定情形,将在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该企业公示信息中。企业未按照规定公示年报或者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企业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三年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由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五年未再发生不公示企业信息的情况,将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另外,《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也将于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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