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收费公路“十一”期间免费放行
2014年10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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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9月30日讯(记者 杨霄) 2014年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枣庄所有收费公路对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
  免费期间,车辆以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收费站免费车道对小型客车不发卡,抬杆放行。在免费通行开始和截止前3小时对小型客车发放纸质通行卡。免费时间截止后,恢复正常收费。
  另外,提醒市民,《山东省高速公路机动车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10月起在山东高速遇事故,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能自行移动的,适用快处快赔,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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