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争执一记拳诱发对方旧病死亡
2014年10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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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0月7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杨金坤) 自己经营饭店,却和客人发生争执,一记拳打出,客人诱发旧病死亡。近日,经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廖东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3年7月29日19时许,徐子兴到廖东坤在该市经营的饭店就餐,因言语发生冲突,两人在该饭店前发生争执,继而殴打在一处,殴打中,廖东坤一记狠拳将徐子兴鼻部打伤,致其双侧鼻骨骨折。徐子兴在医院治疗期间,因门静脉高压性肠病引起下消化道弥漫性出血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经法医鉴定,徐子兴遭受的殴打构成其死亡的诱发因素。 
  2013年8月7日,该市公安机关将廖东坤抓获,廖东坤悔恨地捶打着自己的头部,后悔不该一时冲动,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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