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按新标准发失业金
7-9月的失业金差额将在月底前补发
2014年10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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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9日讯(见习记者 周国芳 通讯员 杨元伦 夏天) 9日,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济南市再次上调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本月起将按新标准发放失业金,7—9月份的失业金待遇差额,也将在月底前一并补发到位。自2007年以来,济南市失业保险金实现八连涨,增长幅度累计达到264%。
  其中,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30元上调至900元,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80元上调至850元。
  据统计,济南市失业金待遇2007年从277.5元增长到340元。此后连续增长,增长幅度最大的是2012年,增长了180元。八年累计增长幅度为622.5元。
  济南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高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制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相关链接 
2007年至2014年 失业金增长情况
  2007年 从277.5元增长到340元
2008年 从340元增长到380元
2009年 从380元增长到420元
2010年 从420元增长到510元
2011年 从510元增长到550元
2012年 从550元增长到730元
2013年 从730元增长到830元
2014年 从830元增长到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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