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三有”现代行政体系高新区推出行政权力清单
2014年10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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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9日讯(记者 修从涛) 9月28日,高新区召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动员部署暨培训会议,会上印发了《济南高新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梳理高新区管委会行政职权,努力构建权界清晰的政府职能体系,为高新区“三次创业”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9月28日,高新区召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动员部署暨培训会议。
  会议由济南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泰吉作专题辅导,对高新区推行权力清单工作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对行政权力的概念和分类、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总体思路、行政权力清理范围和任务目标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会上还印发了《济南高新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梳理高新区管委会行政职权。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吕建涛出席会议,会议要求高新区各部门要深入领会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上来,要按照《济南高新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厘清清理范围和任务目标,严格把握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重点抓好“清权、减权、优权、制权”四个环节,强化措施,强力推进,确保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落到实处。
  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新区全面推出行政权力清单,就是要明确高新区各部门职责权限,搞清楚哪些是自己的职责,怎样高效地依法履行职责,努力打造“有限、有为、有效”的“三有”现代行政体系,为加快推进高新区“三次创业”,创建“全国一流高新区”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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