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今冬城区居民用热价格确定
居民缴纳24元/平方米,不得随意加收费用
2014年10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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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0月9日讯(记者 陈晨 通讯员 许潇) 9日,记者从菏泽市物价局获悉,为适应集中供热管理体制的变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及菏泽市供热成本监审情况,经由9月29日召开城区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充分听取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代表们的意见后,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和政府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调整菏泽城区居民用热价格。
  据了解,根据调整,居民用热价格为每平方米30元,其中居民缴纳每平方米24元,城市低保户缴纳每平方米20元,每平方米6元和10元差价由财政和价格调节基金补贴给供热企业。此价格为供热企业与终端用户的最终结算价格,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价外加收任何费用。
  此外,计费面积按房产证载明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供热期间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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