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500元“试暖费”引市民质疑
热力公司称,小区物业不得向居民收取除用暖费以外的费用
2014年10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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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3日讯(见习记者 付磊君) 随着天气变冷,供暖时间临近,市城区的小区开始收取供暖费,但位于黄河十路新立河西路的奥林水岸小区物业却要收取居民500元的“试暖费”,引来市民一片质疑声。
  13日,奥林水岸小区业主李女士说,她所居住的小区物业贴出通告要居民缴纳今年的取暖费,但到了物业之后,物业工作人员却要李女士缴纳500元“试暖费”。李女士质疑:暖气费里面应包含试水、试压等所有费用,为什么还要单独收取?
  13日下午,记者找到该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称,由于是新建小区,今年很多业主会不在这儿住,所以不交暖气费,但要象征性地交点钱通上暖,从而试试暖气有没有问题。“因为是地暖,今年不试的话明年再要暖气,到时候坏了找不到人修。即使找到,也是自己费心费力又费钱。今年这一试,有问题趁着工程指挥部在就修了,不能为了贪小钱费了大事。”该物业工作人员说。
  鑫诚热力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对供暖季申请停止用热的居民和非居民用户,供热企业不得收取基本用热费;对供暖申请恢复用热的居民和非居民用户,供热企业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供热企业除供热价格以外,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居民或非居民用户收取加压泵站建设费、支线管网建设费等其他费用。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供热工程竣工后,供热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对验收进行监督,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取得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在此,热力公司提醒广大居民,如有小区物业向居民收取除用暖费以外的费用,请及时拨打热线电话。
  鑫诚热力:3401148。
  鑫谊热力:3478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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