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首次上调
成人医保缴费每年最多220元
2014年10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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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在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手续。(资料片)
     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 樊伟宏) 日前,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公布,成年居民一类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调整为220元,缴费日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为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度个人筹资标准调整如下:规定缴费期内个人缴费标准,成年居民一类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调整为220元,二类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150元;学生和儿童由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100元。在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的,享受政府补助;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除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外,还应承担原由政府补助的资金,提醒广大居民按时缴费。
  据了解,具体财政补贴数额将于2015年制定,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原则上将不低于每人每年360元。也就是说,如果居民错过这三个月的缴费期,在下一年度补缴时将多缴纳约360元的财政补助部分。
  自今年1月1日起,淄博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正式实现并轨。并轨初期,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一类标准每人每年200元,二类标准每人每年100元,学生和儿童每人每年80元。此次上调也是并轨实现后近一年的时间内,标准的首次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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