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断案,为贫弱老人讨回赔款
基层法官心怀公平正义才能拉近群众与法治的距离
2014年10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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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阳
(五莲县人民法院)
  2011年7月4日,我走进了日照市五莲县人民法院的大门,成为法院研究室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曾经一直以为法官立于神坛,必定是需要普通老百姓来仰视的——坐于法庭,头顶法徽,敲响法槌,高高在上。三年的时间,我对他们有了另一种认识。
  基层法院的法官,直接面向群众,工作并非我们理想中的“高大上”,每天更多的是与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的小事打交道。同事郑姐办过一个案子标的额仅有几千元,却让我印象很深刻。
  78岁的郭大爷年迈体弱行动不便,儿子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去世,女儿远嫁他乡。一场暴雨冲塌了他的房子,村里虽然统一组织投保了家庭财产险,却遭到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接到案子后,因为担心郭大爷生活,郑姐下班后去了郭大爷家。看着老人四面漏风、连个窗户都没有的茅草屋,她转身去了村主任家,给老人联系住进了村里一处闲置空房。安置好老人回城后,她就联系了保险公司,第二天去了老人暂住的地方开庭。经过她从中努力调解,立案后的第6天,老人就拿到了赔偿款。
  今年7月份,院里执行局为30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530多万元。为了写好宣传稿,我找到办案的宋法官了解案情。讨论结束后,我起身准备离开时发现他的桌子上卷着一面锦旗,顺手打开发现是那300名农民工刚给他送来的。当我问他为什么当事人送锦旗他没通知我们去拍照、以放在内网让同事们都看见时,他笑着对我说,案子不是他一个人办的,没什么好拍的。在我要求下,他才勉强同意拍照,还一再嘱咐我在处理照片时把锦旗上他的名字遮住。
  “民众的疏离和漠然,意味着司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将受到挑战。”法律条文是生硬和冰冷的,法官则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向群众传递着司法的温度,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唯有他们心怀公平与正义,才能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推进国家的法治进程。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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