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天然气资源税适用税率提高至6%
2014年10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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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0月14日讯(记者 刘相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自12月1日起,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因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相应将资源税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 
  根据卓创资讯分析师王晓坤介绍,取消资源补偿费改为征收天然气资源税,是当前国内税费改革的一部分。2013年中国国产天然气将近1200亿立方米,此次资源税上调1%,涉及金额在10亿元左右,另外由于有相应减费的政策,天然气开采企业实际负担基本不会出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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