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药品违法宣传被我省叫停销售
2014年10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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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0月21日讯(记者 李钢) 21日,省食药监局发布公告,三种药品和三种保健食品因所发广告严重违法,我省对其采取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实施暂停销售的措施。六种产品中,有四种是因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而被暂停销售的。
  根据省食药监局的公告,被暂停销售的六种产品中有三种药品,分别是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福寿胶囊、山西昂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大风丸、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西帕依麦孜彼子片;三种保健食品分别是上海创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创世康牌三七芎舒颗粒、成都华德生物工程研究所生产的华德虫草菌丝体洋参片、沈阳中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竞力牌清基胶囊。
  省食药监局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产品不得在我省进行销售。若要恢复上述产品销售,企业必须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企业提交的整改报告、在平面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的实物原件、在电视和广播发布《更正启事》的录音录像视听资料光盘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发布广告进行处罚的证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企业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其产品在我省行政区域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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