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推进财政政策公开化、普惠制,使更多企业普遍受益
设立引导基金支持实体经济
2014年10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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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0月21日讯(记者 马辉 李倩) 日前,济宁市政府专门出台相关意见,将设立相关引导基金,采取“资金变基金”和市场化运作方式,实现政府政策性目标与社会资本商业性目标的有机结合。同时,推进财政政策的公开化、普惠制,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使广大企业普遍受益,财政资金使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高效。 
  根据意见,财政投入充分体现济宁产业优先发展方向和支持重点,采取股权或债权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奖代补或后补助、风险补偿和政府奖励等方式,有效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留部分标准明确、行之有效的政府性奖补政策,根据产业类别和项目发展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方式,扩大推行因素法分配,全面实现政策公开、项目公示、分配公正、程序透明。 
  其中,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主要通过整合现有财政资金设立,市政府出资规模不低于10亿元。基金来源包括:对当年相关专项资金中按一定比例整合,资金转基金的比例逐年提高;通过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筹集;积极吸纳社会专业基金。同时,加快推动涉农、涉地等专项资金整合。基金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基金管理机构按程序公开遴选、择优确定、委托管理。 
  政府奖励方面,奖励对象为市级确定的政府性奖励项目,主要包括对外招商引资、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企业创建品牌及国家、省级技术中心等奖励、大企业发展奖励、主辅业务分离奖励等。奖励资金通过市财政直接支付受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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