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地税局“三个及时”落实土地使用税新政
2014年10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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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7月1日起,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进行了调整。高唐县地税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税款征收到位。
  一是及时传达贯彻调整政策。针对税率调整政策的出台,组织各征收单位进行学习;同时,通过散发宣传材料和电话通知等方式,向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
  二是及时做好税种信息修改。做好每户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费)种认定相关信息的验证,做好每户纳税人财产登记信息的验证,为申报缴纳工作做好准备。
  三是及时督导调整落实情况。通过采取到基层征收单位随机检查和系统抽查验证的方式,检查各单位政策落实情况,对个别没有及时调整或调整错误的信息加以纠正,确保纳税人能够按季或按月顺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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