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刷小广告同行动了手
2014年10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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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0月21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钱宗军) 泰城两个干粉刷墙体广告的同行,因为发现一方粉刷覆盖自己的墙体广告,产生纠纷大打出手,其中一人受轻伤。近日,伤人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陈某和刘某都是干粉刷墙体广告的,今年5月,陈某驾车途经一处自己新粉刷的广告时,发现刘某带人粉刷覆盖自己的墙体广告,并准备粉刷他们的墙体广告。联想到自己的墙体广告多次被人粉刷覆盖,导致收入信誉受损,陈某认为终于看到了“人赃俱获”。
  带着一腔怒火,陈某迅速下车,对刘某大声质问,由于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不断升级,怒气冲毁头脑的陈某,突然对刘某大打出手,致使刘某身体多处受伤,陈某也因为违法行为被警方归案。
  后经法医鉴定,刘某身体构成轻伤。事后陈某对自己行为懊悔不已,但是由于行为涉嫌犯罪,陈某被泰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鉴于陈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近日,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后,陈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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