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泰城15家酒店,4家设最低消费
酒店再设“门槛”最高可罚三万
2014年10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从下月开始,商务部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生效,明令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规最高可罚3万元。近日,记者调查泰城15家中高档酒店,其中4家仍设最低消费,还有一家表示,如果是团购消费者要进包间,需要交纳“包间费”。

菜金不“达标” 对不起,不能进包间
  在泰安某高校上学的小林说,自己有一次跟女朋友去一家西餐厅吃饭,为了环境安静一些选择了包间,两个人坐下点餐时,服务员却说如果在包间必须消费188元以上。这个价格对还是学生的他们来说,有点超出预算。“当时我很尴尬,又不想丢面子,只好咬着牙花了200多元。”小林说那天后,自己就“勒紧了裤腰带”。
  而家在南湖附近的徐女士也表示,自己也曾因“最低消费”闹尴尬。徐女士的婆婆往年过生日都是在家里吃,今年她婆婆80大寿,为了过好这个80大寿,徐女士订了一家高档餐厅,但去用餐之前忘记询问有没有最低消费。用餐前点菜时,服务员当场告知还要再点200元的菜品才达到他们的消费标准。“当时觉得很丢人,根本没计划花这么多钱。”徐女士说,并不是不舍得给老人花钱,只是大好日子心情变坏了。“而且点这么多菜我们根本也吃不完。”徐女士说。

15家中高档酒店 4家有最低消费
  20日,记者以订包间聚餐为由,向巨鼎南湖店、御景生态园、御膳楼宝龙店、东都食府、东尊华美达等15家中高档酒店电话了解情况,询问“是否有最低标准”,有4家酒店的工作人员表示有最低消费。其中,云海生态园的工作人员说,如果订10人包间,要每个人最低消费78元或88元,随后工作人员又说:“点菜的话起码得点价值500到600元的菜品。”
  此外御膳楼宝龙店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在网站团购的,需要交纳一定的“包间费”。

泰城多数酒店 已放下“身架”竞争
  一位从事酒店业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倡导新规之后行业并不会受太大冲击。“咱泰城的很多酒店前一两年就自发取消了最低标准了,所以并不至于因为这次新规而大幅影响营业额。相反新规也有助于我们进行良性竞争。”他又说,新规可能是倡导节俭。
  泰安市商务局工作人员表示,新规主要旨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最低消费’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新规出台,有助于消费者进行维权。”
  而泰安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说,如果消费者在用餐时感觉到经营业者对他们进行了强制性的设置“最低消费标准”这样的行为,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进行维权。
 相关链接 
  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明确提出,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