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动及时救助保障民生
《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11月1日正式实施
2014年10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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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经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社会救助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社会救助办法》坚持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遵循社会救助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制度相衔接,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救助困难群众。
  《社会救助办法》重点突出临时救助的“救急难”功能,努力解决群众各类急难问题,让困难群众在遇到特殊困难时能够及时得到救助,确保救助对象“保得准”、动态救助“管得住”、救助资金“用得好”,让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通讯员 姚帅 记者 孙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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