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名农村青年获购房补助
2014年10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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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1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黄小孟) 21日,记者从环翠区住建局获悉,环翠区228名农村适龄青年获得购房扶持补助资格。符合条件的农村适龄青年和特困大龄青年分别获得5万、6万元的购房补助。 
  环翠区农村(含村改居)适龄青年、特困大龄青年申请购房扶持必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原籍为环翠区农村户口且有环翠区常住居民户口;适龄青年年龄达到《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特困大龄青年年龄达到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无宅基地、家庭未出售过住房、现无自有住房;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兵役登记并积极参加应征,没有“拒服兵役义务”记录的;特困大龄青年须为农村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土地部门批复宅基地需要的其他相关条件。
  符合条件的农村适龄青年在环翠区规定镇域内购买通过商业运作模式开发新建住宅楼的,或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村适龄青年住宅楼的,每户可获5万元扶持补助;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大龄青年则可获6万元补助。
  据悉,购房扶持资格申请和扶持补助申领每年开展一次。目前,2014年度农村适龄青年、特困大龄青年购房扶持补助资金申领工作正在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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