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还贷高速或将延期收费
多数在15年期限内无法还清贷款,今后将统贷统还
2014年10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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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0月23日讯(记者 张頔 宋磊) 23日,省政府召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基本情况,预计今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5200公里。发布会还表示,未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任务繁重,仍然离不开“统贷统还”的政策,高速公路收费政策仍将是未来一个时期高速公路建设发展的必然选择。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范正金介绍,今后我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设将采取统贷统还模式,即由省交通运输厅对全省范围内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实行统一贷款、统一管理、统一还贷,实现了不同区域和效益优劣的高速公路协调发展。
  在这种模式之下,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还本付息和养护资金主要靠收取通行费解决。而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何时能还清贷款,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一是建设和运营养护成本,二是收费能力,三是收费期限。
  目前省内高速收费标准为1998年确定至今没有调整过,以一型客车(即小型客车)为例,收费标准为0.4元/车·公里,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1%,比东部平均水平低13%。在建设和运营养护成本、车流量大小不变的情况下,收费标准越低,就意味着偿还完贷款的期限越长。由于长期执行不相匹配的低收费标准,我省大部分政府还贷高速公路15年内无法偿还完贷款。
  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起步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不少项目收费期限陆续达到15年。预计到2015年底,我省收费期限达到或超过15年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将达15个,如果到期即停止收费,将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和风险。
  “如果到期即停止收费,今后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设将难以为继。同时,按照法规规定,企业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后,须交回交通主管部门养护管理,如停止收费,一大批收费到期的高速公路管理养护将失去资金来源。”范正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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