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火锅飘香 楼上居民遭殃
一小区居民投诉多次,店家承诺抓紧完成整改
2014年10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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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楼下开设的火锅店令楼上居民心烦。
     近日,家住福泰小区步行街南首8号楼的居民马女士反映说,她所住的居民楼下开了一家火锅店,因为气味和噪音污染,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多次向物业反映,并与饭馆老板多次协商皆无果,也拨打过12345市民热线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效果并不明显。
文/片 本报记者 石剑芳               
居民:投诉4个月情况仍未改观
  18日中午,记者来到福泰小区步行街南首,看到右侧有一家名叫晟宴祥传统火锅的店面,该店是在一楼、二楼两层,三到六楼则是居民楼。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三楼住户已搬走,四、五楼住户一直在反映楼下火锅店气味问题。
  “从晚饭时间开始,火锅味就开始往楼上飘,酒味、烟味、辣椒味、鱼腥味等味道掺杂在一起。加上包间里的空调一起打开,我们家都跟着一起震动。我女儿还在上初三,正是中考的关键时期,火锅店经营到深夜十一二点,对孩子学习和休息影响太大了。前两天,孩子在浴室洗澡被熏得直咳嗽,我觉得特别心疼。”马女士抱怨道:“我们贷款买这套房子,就是为了有个好的生活环境。这可好,工作一天回家都没法好好休息,长此以往,怎么得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因为火锅店的气味问题有的住户已经将家中排风扇拆卸,用旧衣服将排气口堵住之后用纸密封起来。与此同时,该居民还将家中外侧的窗子进行二次封闭,尽管如此,一到晚上浓重的火锅味还是会飘进家中。
  为此,几位居民找到物业要求解决,但物业表示,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规劝。店主也表示自己会尽快整改,但4个月过去了,到最后也不了了之。

火锅店:23日之前烟道整改完成
  21日下午,记者来到火锅店内,并查看了店内烟筒铺设情况,在火锅店内记者看到每个包间的烟道相通,最后整合集中到阳台的排气口。包间内的油烟收集处并无烟熏迹象,而在排气口处的排气扇上有不少油渍。据记者观察,如果店内的热气和气味从排气口排出,会沿着墙壁向上直接飘到三至六楼。
  据火锅店的工作人员介绍:“我们店内的火锅用的是木炭,而且我们厨房从不炒菜不会产生很大油烟,小区居民反映的情况,大多数是因为我们涮火锅时的味道。我们也知道存在这种情况,执法局给我们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后,我们也在积极地找专人设计烟道,在烟道上加油烟净化器,预计23日烟道就能整改完毕。”
城管:已下烟道限期整改通知
  根据《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城市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禁止在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从事产生油烟、恶臭或者其他异味的餐饮服务项目;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城市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章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介绍,在接到对福泰小区步行街南首火锅店的举报后,多次到该火锅店进行调解,但效果都不是很明显。九月份对该火锅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该火锅店整改烟道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要求小区物业进行监督。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商住结合楼出现这种情况很难调解,按照规定商住结合的居民楼是不能进行有异味的餐饮服务,如果该火锅店整改烟道加上油烟净化器,火锅产生的异味将会减小一大部分,但说是没有味道是不可能的,这种情况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关闭该火锅店。据《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在不符合规定的场所内建成的餐饮服务项目,其经营许可到期后,环境保护、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消防等管理部门不再核发相关证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但目前该店的各项手续均未到期无法依法关闭,只能要求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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