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暖气报停不收任何费用
2014年10月2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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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3日讯(记者 梁越) 近日,市民艾先生打来本报“问暖热线”询问暖气如何报停,是否要缴纳报停费。相关部门称,直管站小区居民直接到供热企业填表报停,自管站小区居民则到小区物业报停即可。根据《山东省供热管理条例》规定,居民报停无需再缴纳任何费用。
家住某小区的王先生称,每年即将供暖时,物业会在门口贴出一张关于收取本年度取暖费的通知。除有供暖用户收费标准外,还有对不取暖业主的收费标准,按房屋套内面积的15%收取管道占用费。
而今年9月1日出台的《山东省供热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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