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载才33吨货车超载百余吨
2014年10月2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泰安10月23日讯(记者 王世腾) 22日,岱岳区交通运输局稽查大队二中队在化马湾查获一辆超载车,该车运输铁粉,原本荷载33吨,车主却拉了130余吨。根据规定,车上的超吨货物进行了卸载转运,车主被罚款。
22日,岱岳区交通运输局稽查大队二中队李队长在化马湾岱岳区治超站进行正常超限超载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鲁Q牌照的大型货车在距离治超站百米左右走走停停,李队长凭着多年的稽查经验感觉该车形迹可疑,立即带领中队执法人员赶到停车地点,出示《行政执法证》后对该车依法进行了道路运输检查。
该车运输铁粉,经用地磅检测该车车货总重竟达到130余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驾驶六轴货车车货总重不能超过国家限定标准55吨,该车属严重超限超载,在道路行驶中对公路路面、桥梁造成损毁,严重影响道路行人安全。根据治超检测站工作流程,对违章进行了消除,超吨货物进行了卸载转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七十六条五项,对车主依法进行了教育、罚款。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