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锯突“跳起”切伤工人脚趾
工地承包方表示,会协商赔偿
2014年10月2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3280110热线消息(记者 李亚宁) 来肥城打工的杨师傅在工地干活时,被通电的切割锯切到一根脚趾。事故发生20天,包工头一直没给赔付。记者帮忙联系了工程承包方,负责人说杨师傅在工地住,没明确提出条件,承诺双方会尽快协商赔偿。
23日,杨师傅拨打本报热线求助,他在工地受了伤,负责人一直没给处理,他不知道如何维权。杨师傅在仪阳镇一仿古建筑工地做木工,干了九天半,3日下午5点多,他在离地4米多的架子上拼接木头时,突然电锯“跳起来”落到左脚上,切到左脚第二个脚趾。
现场负责人李师傅说,看到他受伤后,和工友赶紧将他送到医院救治。在医院进行缝合手术后,杨师傅随工友回工地,直到拆线的半个月里,每天到附近医院输液。“大夫检查说伤到骨头,现在还不能干重活,走路需要拄着双拐。”他说,原本能打半年工攒点钱,受伤后腿脚不利索,这段时间就耽误了。
事故发生后,杨师傅一直住在工地,却一直没拿到承包方给的补偿,“我是在工地受伤的,承包工程的老板也没给个说法,打负责人电话也没人接。”
记者帮忙联系了工程承包方,负责人魏经理说,他正在河南一工地现场,“工人受伤后我一直安排工人照顾,肯定要赔付损失,治疗花了三千多元,也是我们负担的。”魏经理说,这段时间杨师傅没有提出赔偿要求,双方也没有谈如何赔偿。负责人承诺,会尽快联系杨师傅,根据提出要求进行协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