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健身让市民“望馆兴叹”
为养护体育器材,部分体育场馆外包收费,健身场地供需矛盾凸显
2014年10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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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市体育馆已经被俱乐部“占据”。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本报记者 刘晓
  近日,不少市民反映晨练和晚上健身“没有去处”,有的不足二十平方米的地方,就有10人在健身。15日,记者走访调查了淄博城区多家体育场馆(地),发现不少场地已租给俱乐部作商用。而小区健身区域内设施陈旧,数量也不多。
交钱才能锻炼 市民表示消费不起
  针对最近市民反映早、晚锻炼没处去的问题,记者走访张店区、临淄区等多家体育场馆发现,目前确实不少体育场馆都外包给了一些运动俱乐部。前来健身的市民需要交付一定费用才能进入锻炼。
  “我们俱乐部都是交了钱租赁的,里面的设施都是我们自己的。只针对我们会员开放,外人进来锻炼是要交钱的。”一家乒乓球俱乐部的会员介绍说。记者进入该俱乐部发现,即使是俱乐部专用,里面锻炼的人也很少。
  林女士告诉记者,每天早上都有很多人来公园锻炼,附近的健身器材更是“抢手货”,经常需要排队轮流使用。而去体育场馆锻炼的话需要交付费用,一个月锻炼的费用算下来也要上百元,林女士表示作为普通的工薪阶层有些耗不起。
  记者看到在博山区第七中学附近的一处体育场地,则包给了一些羽毛球俱乐部等,市民进出锻炼需要收费。
  随后记者咨询了教体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这样做是合法的,是为了体育场馆和设施的维护保养等需要费用。
场馆负责人:出租费用来维护设施,公益化尚难实行
  记者调查城区体育场馆发现,目前体育场馆的利用率较低。据一位体育馆负责人介绍,目前体育馆设施的维护维修、电费水费等费用、人工成本等等都需要资金,若公益化尚难实行。
  “根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关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提供服务可以适当收取费用’的规定,在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时,对室内项目及室外不适宜公共同时进行的项目,可采取适当收费的办法,以维护秩序。”该负责人称。
  据了解,一般性的室外场地是不收费的,而对于室内的羽毛球、乒乓球等场地则需要收费才能进入。“任何一个场馆的建设都需要耗费成本,建起来之后为了维护正常运转,只能是收取一定的费用。”博山区一体育场馆负责人介绍说。
社区学校共管,“临淄模式”获赞
  据了解,目前临淄区已经面向社会开放了13所学校的体育设施,占到城区中小学数量的一半多;由于农村农民锻炼需求较少,农村中小学还没有开放。
  “体育场内的体育设施维护保养、卫生等问题,区政府每年会安排一笔专项资金。对于市民的规范问题,社区出台了体育场设施规定;学校也安排专人进行指导和看护。”临淄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宋先生介绍说。
  据介绍,2013年,临淄区在一所小学进行了试点。今年4月,又开放了12所中小学校体育场地。与此同时,为保障开放的效果,临淄区制定出台了《关于学校运动场地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以及开放的时间、场馆、设施等。
  而对于目前区县之间、城乡之间体育发展差距较大的问题,要让市民能更多的享受体育设施带来的好处,“临淄模式”无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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