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禁行区域,济南列详单
2016年起全市都禁行黄标车
2014年10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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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日入夜时分,济南市区雾霾再度变严重,远处的建筑物在霾中若隐若现,而经十路因为众多机动车拥堵,雾霾更重。                                               本报记者 周青先 摄
     本报济南10月30日讯(记者 刘雅菲) 日前,济南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管理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明确自2016年起,全市区域内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黄标车在济南的转移过户也被明令禁止。
  据了解,从2013年12月1日起,济南明确在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而从明天起(11月1日),这一禁行区域又将逐步扩大。
  《通告》对自2014年11月1日起济南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的区域进行了明确。具体范围为,全市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市内五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东至G2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西至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南至绕城高速公路南线、北至G35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含以上道路);长清区:南环路—芙蓉路—104国道—明发路—农高路—平安南路—经十西路—峰山路—经十西路(含明发路、农高路、平安南路的农高路至刘长山路路段)以内区域和峰山路、龙泉街西段、孝堂山路、中川街以内区域;章丘市:经十东路、龙泉路(102省道)、世纪西路、世纪东路以内区域;平阴县:220国道、105国道、菏高速公路(含济菏高速公路)以内区域;济阳县:经一路、丁字街、南环路、经三路、新元大街、济北大道(220国道)、泰兴西街、旺旺街、泰兴东街、纬四路以内区域;商河县:316省道、248省道、东外环路(张徐村至徐芦坊村路段)、北外环路(刘万枝村至徐芦坊村路段)以内区域。
  《通告》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区域内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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