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对11家污企立案处罚
魏桥热电超标排污被罚15万
2014年10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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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0月30日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张素华) 30日,从省环保厅获悉,包括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山东大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铝山东分公司热电厂在内的11家企业因存在超标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严重环境违法问题被立案处罚。
  据悉,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邹平滨藤纺织热电厂、山东大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傅山热电有限公司、淄博周北热电有限公司、中铝山东分公司热电厂、淄博热电集团公司、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污,分别被处15万元罚款。
  此外,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磨机产能置换改造项目未经批准建成投产,被责令停止生产该项目,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并处15万元罚款;山东北金集团焦化有限公司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擅自修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二氧化硫测量参数弄虚作假,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处15万元罚款;山东滨州天鸿热电有限公司涉嫌擅自修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二氧化硫测量参数,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处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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