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取消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
县市区可办食品流通许可证
2014年10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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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0月30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刘雯科) 30日,济宁市公布第二批取消下放和调整管理方式行政审批的具体事项,涉及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0项,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78项。其中,取消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和换证)的核准、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等多项审批事项下放至县区。
  今年取消下放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共有50项,其中取消9项行政审批项目,主要包括药品营销人员登记备案、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验证和换证)核准、扣缴税款登记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确定核准等9项。另外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等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放到县市区实施;职业中介机构年审、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放到各县市区实施。共计41项进行下放。
  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有78项调整为日常监管事项。包括公租房申请核准、房屋所有权登记、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都调整为日常监管事项。“这些项目从行政审批调整为日常监管事项后,市民可直接去部门单位办理相关事宜。”济宁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加强后续监管,不得以备案、核准、初审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同时也要防止出现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监管职能缺位、不到位的现象。”通知要求,机构编制、监察、政府法制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调整管理方式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这是继5月份第一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济宁再次进行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在全省走在了前列 。如果市民具体查询全市第二批取消下放和调整管理方式行政审批的具体事项,可以登陆济宁机构编制网(http://www. jnjgbz.gov.cn/),进行具体查询。

 相关链接 
361项行政审批 即将网上公布
  目前,济宁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组织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并牵头编制了《济宁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目录共保留市直部门和单位行政审批事项36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0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8项。这些审批项目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供市民进行查询。
  根据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目录》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单位)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意见的具体方式。按照“目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监察部门要加强行政审批环节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实施行政审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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