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市辖高速禁行黄标车
交警将在出入口严查
2014年10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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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30日讯(记者 张焜 王琳)11月1日起,潍坊市辖荣潍高速、荣乌高速以及长深高速将禁行黄标车。30日,记者从潍坊市高速交警支队了解到,高速交警将特别对重点强化高峰时段高速公路进出口的路面整治,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罚款200元、驾驶人记3分处理。
  30日,潍坊市高速交警支队管辖的荣乌高速、荣潍高速以及长深高速各电子显示屏上,已经开始对来往车辆进行提醒:“自11月1日起严禁黄标车驶入高速公路”。
  根据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自2014年11月1日起在全省所有设区市的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区和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黄标车是指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0年以前,供油方式为化油器)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8年以前),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
  潍坊市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告诉记者,11月1日起,警方将加大重点路段、时段的巡逻频次,特别对重点强化高峰时段高速公路进出口的路面整治,派驻警力到服务区进行蹲点守候,重点加强对黄标车、无标车、报废车、冒黑烟车和未检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上路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黄标车的治理,目前高速交警支队正在加快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和卡口系统布建,进一步加大高速出入口视频监控和查缉布控卡口的覆盖面,依托交通出入卡口和电子警察,对违法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无标车和未年检、报废车进行抓拍、取证。
  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警方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给予罚款200元、驾驶人记3分处理,每日处罚不超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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