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全市进入森林防火期
公职人员林区野外违规用火一律开除,较大森林火灾“一票否决”责任人
2014年10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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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0月29日讯(记者 王世腾) 11月1日起,泰安市将进入森林防火期,一直持续到明年5月31日。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泰安修改完善《泰安市森林防火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制定《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实施细则》,实行“黄、橙、红”三级预警响应的应急预警系统。
  泰安市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泰安市作为全省重要林区,森林防火压力大。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了《全市2014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11月份在全市组织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加对社会各界的影响力。
  市政府修订完善了《泰安市森林防火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增强了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野外用火引起火灾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严厉查办。火灾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火灾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凡发生森林火灾的,不仅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而且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坚决“一票否决”。
  9月份以来,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重点林区组织开展了林下可燃物的清理活动。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全面完成检修、调试,重点林区近百台具有高清、夜视、滤雾、自动报警功能的前端视频探头24小时开机运行。林区集雨窖、蓄水池检查补水工作全面铺开,确保能够实现扑救火灾就近取水。全面开展了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和问题84项。市森防指办公室指导肥城市及泰山林场、谷山林场、牛山林场4个单位,经过严密组织和充分准备,顺利通过了全省森林防火能力建设达标验收。
  各级各单位防火值班室、检查站、瞭望台严格落实了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制度,护林巡查人员24小时不间断巡护;各类通信工具24小时开通,确保政令信息畅通。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集中食宿、24小时值班备勤,并按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扑火装备演练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了扑救森林火灾大练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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