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按星评奖补标准
2014年10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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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0月30日讯(见习记者 张龙) 近日,记者从滕州市财政局获悉,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列支500万元,专项用于2013年度至2015年度乡村文明暨文明幸福村、美丽乡村建设,并按设立星级评定标准对乡村和乡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奖补。
  自2004年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以来,滕州市市镇两级政府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为出发点,围绕村容村貌、村风民俗、乡村道德等七大重点任务,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截至2012年,全市已创建文明生态村649个。为全面完成创建任务,确保2015年文明幸福村达标村全覆盖,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列支500万元,专项用于2013年度至2015年度乡村文明暨文明幸福村、美丽乡村建设,激发了创建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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