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不配头盔不给注册登记
上牌前也不再进行安检
2014年11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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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1月2日讯(记者 袁鹏)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下发《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月起所有新出厂的摩托车应配备头盔,未按规定配备头盔的不得出厂销售。
  相关文件分析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地区机动车数量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同时,与小微型面包车和摩托车有关的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事故分析表明,小微型面包车安全性能低、摩托车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是其中重要原因。按照相关要求,自2014年11月1日起,所有新出厂的两轮摩托车产品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对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头盔的,不得出厂销售。在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查验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头盔,对未按规定配备的,一律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并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可要求厂家或销售商配备安全头盔。对违规车型和生产企业信息,应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上报公安部,公安部将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中区市民张先生表示,自己不久之前刚买了一辆踏板摩托车。虽然厂家没有给配头盔,但是经销商送了一个头盔给。不过,送的头盔质量很差,头盔壁很薄,而且用的材料有很大的异味。对于这样的头盔很多人称之为“水瓢”,只能凑合着戴,过段时间还要换。“要送送个能用的,大家都省心。”张先生说,希望以后有了新规定,能送好一些的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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