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出租车调价情况
2014年11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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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到2013年11月,枣庄市出租车实行单一的计距计价方式,即只考虑行驶里程不考虑时间计费。2006年6月5日起调整枣庄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的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为:1、起步价:不分车型,统一由3元/2公里(另加1元燃油差)调整为5元/2公里,取消燃油差价。2、车公里租价:运距在2公里以上3公里以内(含3公里)的,不分车型,统一为1元;运距超过3公里以上的实行分段计价,取消空驶费,即:3公里以上至5公里(含5公里)的,普通车型(发动机排气量不足1600CC)1.2元,标准车型(发动机排气量在1600CC至2000CC)1.5元;运距在5公里以上的,普通车型1.5元,标准车型1.8元。3、实行百米计费,运价收费尾数以角为单位,角以下四舍五入。2012年1月15日,枣庄出租车开始征收燃料附加费。根据规定,运距2公里以上按每车次1元的标准加收,2公里及2公里以内的不得加收。
  自2013年8月7日起,枣庄市出租汽车按次加收1元燃料附加费由原自载客超过起租计费里程2公里以上收取,调整为自起租计费时开始收取。出租车起步价5.00元/2公里保持不变。
  2013年11月上旬,枣庄市物价局和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出租车将首次实行“时距并计”,同时取消燃料附加费等详细规定。根据运价新规,出租车的起步价由原来的5元变为6元,取消燃料附加费。计价器调验升级之后,计价器将自动采取“舍3保5进8的收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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