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主动强制执行治“老赖”
2014年11月0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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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11月2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赵乐天 李彬 王爱华) 近日,阳谷法院推行主动执行二十二条措施,判决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无需当事人申请,法院即主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据悉。阳谷法院也是全市率先试行主动执行制度的基层法院。
据了解,以往的执行模式,一个案件在宣判后,需要等到当事人来申请执行,法院才启动执行程序。而此时,被执行人可能已经转移了财产,有足够的时间与法官玩“隐匿”,从而失去了执行的最佳时机。这也是造成执行案件执行难的最重要原因之一。阳谷法院自2012年2月就出台了主动执行制度的若干规定,在今年的10月又进行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是全聊城市率先试行主动执行制度的基层法院。
阳谷法院实行的“主动执行制度”其创新之处在于:打官司的人无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对于已经生效并超过履行期限的债务人没有自动履行的法律文书,在事先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由审判人员主动移送立案,依法执行。
法律文书生效后,债权人无须再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由主审法官在十个工作日内将《主动执行确认书》及相关材料移交立案庭进行立案。立案庭在收到移送执行的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并将相关卷宗移交执行机构执行。阳谷法院还主动向当事人释名财产保全的程序优点,引导当事人采取有效保全措施,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以便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尽快实现权利人的权益。
主动执行,让阳谷法院的执行案件执结周期大幅缩短,截至2014年10月20日,结案2000余件,执行结案率达81%。
有五类案件适合主动执行:一、刑事罚金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三、工伤待遇案件;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五、其他应依法主动执行的涉民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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