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气价水价明年底在全省推行
高校按学分收费试点将扩容,不同专业间学费差距将拉开
2014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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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电、气、热、交通、医药、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价格改革关系各方面的利益调整,是多年以来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山东省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明确了各项价格改革的方向、原则,提出了改革的内容和措施。
本报记者 张頔 
热力出厂价格要及时调整
  《方案》提出,在天然气价格方面,将简化天然气价格分类,加快推进居民阶梯式气价改革,力争2015年年底前在全省已通气城市推行实施。
  推进水价改革,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和低于同期城市公共供水价格的原则,制定再生水价格,鼓励使用再生水;2015年年底前全省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标准调整到每立方米不低于1.50元。简化城市公共供水分类,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力争2015年年底前在设市城市全面推行。
  针对市民关心的供热价格问题,《方案》要求,理顺煤炭、热力价格关系,及时调整热力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综合考虑环保效益、供热成本等方面因素,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推动“煤改气”工作有序开展。
推动固定学制向弹性学制转变
  高校学费由按学年收费改为按学分收费,推动固定学制向弹性学制转变,在山东大学等7所高校试点基础上,逐步增加试点普通高校,并选择部分高职院校纳入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适时在全省高校全面推行。
  推进高校收费定价方式改革,将现行公办普通高校收费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管理,扩大高校收费自主权。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合理调整“211”、“985”工程建设高校、省属优质特色高校与普通高校学费间的价差,适当拉开不同专业之间学费差距,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

高耗能行业超额用水,最高可收4倍水价
  《方案》提出,建立完善促进过剩产能化解的差别化价格制度。完善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超标准耗能加价等制度。对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行业限制类项目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10元,淘汰类项目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30元。
  根据电力供需情况和节能减排要求,适时调整峰谷分时电价、尖峰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时段和电价浮动幅度。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对火力发电、钢铁、化工、有色等高耗能行业超定额(计划)用水部分,最高按到户综合水价的4倍执行;其他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部分,最高按到户综合水价的3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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