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排放有毒废液,博山一电镀厂被封
2014年11月0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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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4日讯(记者 刘光斌) 公安部门还公布了多起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博山区八陡镇福山村房某某经营的电镀厂通过暗管往车间墙外渗坑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有毒废液,3名责任人被刑拘。淄川区昆仑镇聂村孙某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开电镀厂镀锌,并将产生的含酸、含锌废水利用暗管非法排放造成环境污染,责任人被刑拘。
淄川昆仑镇上甘泉村孙某某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开化工厂加工硫酸亚铁,并将硫酸亚铁原料中所含的酸性液体非法排放和处置,责任人被刑拘。
桓台果里镇李某某将大量含原油废渣的有毒有害废水向私自挖掘的渗坑排放,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拘。新城镇刘某土法炼油,并将产生的废弃油水混合物偷排到院内一大型渗坑内,造成环境污染。
临淄区淄博金龙化工有限公司利用公司院内东南角无防渗渗坑非法排放废酸,经现场取样监测,该废酸系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责任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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