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中间商供热才能顺畅
2014年1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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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绍德         

  济南市暖气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26.7元,但是家住槐荫区机床二厂路谷庄欣都小区的居民反映,他们小区按照每平方米28元收取。居民质疑:多交的钱去哪儿了?(11月5日《齐鲁晚报》)
  本来,采暖用户和热力公司之间是一种很简单的合同关系,热力公司提供相应的供暖服务,采暖户按规定交纳采暖费。然而,就因为多了小区自管站这个“中间商”,简单的问题就变得复杂化了——自管站的运行需要水电费支出,需要工人来管理,又额外产生一部分费用。相关部门认为自管站是居民的公用设施,这部分费用应由居民承担,而居民认为已按规定交纳了采暖费,这些费用就不该由自己承担。
  不仅是自管站维护资金问题,最近几年有关供热质量、退费等问题引发的维权纠纷也是不断,但始终没有好的解决办法。热力公司为采暖户提供供暖服务并收取采暖费,采暖户交费后享受供暖服务,双方看似已达成了一种事实上的默契,然而这种默契的背后,往往是用户足额交纳采暖费,却享受不到百分百服务,还不知道该找谁退费。
  就算自管站承担维护资金,也难保不会采取故意少用蒸汽,通过“小马拉大车”的方式供热,用降低供热质量把这笔费用找回来。最根本的办法还是热力公司能将小区自管站尽快收购,变间接供热为直接供热,去掉自管站这个“中间商”。如此,不仅解决了因自管站维护资金引发的纠纷,一旦供热不达标,居民就可直接找供热公司退费,维权也不会遭遇“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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