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以前为啥不好处理
2014年1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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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姜兆良:
不少案件难走法律通道
  姜兆良表示,目前的行政诉讼案件中牵涉到工伤认定、保险等等问题的案件在起诉时因为对方有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容易立案。而有一些起诉政府部门的行政案件,常常遭遇立案难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行政机关不作为方面。姜兆良举例说,有市民报警,但派出所那边没有给其立案,也没有给书面答复说不立案,这种情况其实就是对方不作为,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是不允许的。但如果市民去法院起诉,一般很难被法院立案。
  姜兆良说,在律师们看来,不少“民告官”的案件都不好处理,能立案的话还好,可有的案件法院会以不在受案范围为由不予受理,尤其是一些比较敏感的“告官”案子,有法院不受理也不给书面裁定通知书,当事人根本无法再上诉,法律这个途径就没法走了。
山东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徐永强:
如何分配举证责任很重要
  徐永强说,现行行政诉讼法关于很多重要问题都没有涉及,比如关于举证责任,仅规定了起诉行政行为的,由被告就其合法性负举证责任。但除了起诉行政行为,还有起诉不作为、请求禁止作为、请求给付等等其他诉讼类型,在各个诉讼类型当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都没有作出规定。再比如,由于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的信息不对等,需要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情形较多,能否委托当事人借助司法权威进行调查?
  徐永强认为,行政案件申诉上访有增无减,与行政案件的申诉立案机制和审查终结机制不健全紧密相关。上下级法院之间、同一法院的裁判结果反复变动,裁判理由不断变化,既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也难以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反而诱导当事人抱着侥幸心理不断申诉上访。
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付磊:
口头起诉也要注意几个问题
  付磊表示,行政诉讼法修改后,扩大了受案范围外,还规定可口头起诉,这解决了部分案件立案难的问题。付磊说,在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前,市民想要起诉行政机关,就要准备相应的材料。
  付磊说,这次口头起诉就可以立案,的确方便了不少,但是仍然要注意这几个问题。就是口头起诉的当事人,也要告诉法院自己具体要起诉的行政机关的信息,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要告知法院自己起诉的具体事实和理由,也就是被告行为上有哪些违法的情况存在,然后起诉的行政机关要在受案法院的管辖范围内,这样口头起诉才便于立案。不过,付磊也认为,行政案件相比民事案件,因为存在取证难、举证难、不少证据只被行政机关掌握等问题,诉讼起来,仍然难度不小。
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王智光:
行政诉讼难不在案件本身
  王智光认为,行政诉讼难,难点不在于案件的本身,而是如何让法院按照正常程序,顺利地受理案件。王智光说,8年前他代理了某地一位老农民起诉当地镇政府征地补偿纠纷案。二级法院均不受理,最终他给院领导发函后,终于引起重视,法院指定了另一县市区法院管辖审理该案,前后经过大半年,老农最终胜诉得到了应得的补偿。
  王智光说,他还在去年9月份代理过一起类似案件,是居民起诉政府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基层法院没受理,到中院起诉,审查了近一个月又被通知回基层法院立案,然而还是被没有任何理由地拒绝了。王智光表示,部分行政机关认为当被告很丢人,而地方法院也因为承受压力不愿受理一些行政诉讼案件。这次行政诉讼法首次修改,规定了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条件,对律师执业有了明确依据,相比之前立案难的问题会有所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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