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山新居暖气费每平30多元,用不用都得交占道费
非集中供热小区乱象多,物价部门建议供热和业主等各方多沟通
2014年1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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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山新居部分单元楼前还保留着今年取暖交费通知。
     近日,市中区依山新居刘先生反映,小区供暖费收费不合理:每平方收30.7元至34.7元不等、计费面积按建筑面积算、报停还收占道费。记者了解到,该小区为小产权房,无法加入集中供暖。

  文/片 本报记者 王皇
实习生 柳聪         

业主反映>>
暖气费贵很多
还按建筑面积收

  住在市中区依山新居33号楼的刘先生说,小区物业通知要收每平方30.7元的供暖费和15%的占道费。“我们的费用还不是最高的,还有的楼34.7元一平方,费用太高了。”
  住在20号楼的张先生说,整个依山新居有35栋楼,都由济南大学西校区热源供热。但由于小区地势由西向东不断增加,根据地势高低有30.7元、32.7元、34.7元每平的取暖费标准。“我就是按照34.7元一平方交的费。集中供暖不是26.7元一平方吗?我们的真是贵太多了。”
  张先生说,除了供暖费比集中供暖收费高,供热面积计算也不合理。在小区物业贴出的交费通知中,取暖费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还要交取暖价格15%的占道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6元的换热站设备、管网老化维修金。交费时间到10月31日,逾期还要交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按照《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今年起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张先生说,小区里虽然没有明着说要收报停费,但是却变相以占道费、管网老化维修金收取。“除非表明永远不用暖,不然不管今年用不用暖,都要交取暖费15%的占道费。”
物业解释>>
小区不是集中供暖
价钱由供热方定

  在33号楼前的交费通知中,依山新居物业对收费进行了解释:由于依山新居属于小产权房,不享受国家相关政策。为解决依山新居业户冬季取暖问题,原七贤村委会协商到济南大学西校区的热源。每年需向济南大学后勤管理处缴纳管道设施占用费,并向济大供热承包商缴纳取暖费、占道费、保证金。
  通知中说,济大根据供暖面积每年签订供暖合同,供暖面积增加,管道设施占用费及相关费用也增加。2009年至2012年每年管道设施占用费是20万元,但2013年取暖面积增加,管道设施占用费增加为28万元。另外七贤村委会还投入了维修资金对供暖进行保养和抢修,供暖亏损严重。
  依山新居物业相关工作人员说,供热收费由供热方济南大学后勤管理处定,部分楼座地势较高,需要二次加压才能保证供暖效果,所以成本更高,收34.7元一平。
物价部门>>
非集中供热定价
并无文件规定

  济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26.7元每平方米的供热收费标准是针对集中供暖用户。“集中供暖的用户已缴纳78元每平方米的供热管网配套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来缴费。但是对没有缴纳或者不能缴纳的小区,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
  该负责人说,像依山新居这样的小产权房,根据相关规定不能缴纳城市配套费,所以集中供热的26.7元每平方的相关规定并不适用。记者了解到,不少小产权房的开发商为了解决供热问题,会自烧锅炉或自行联系供热企业供热。
  上述负责人认为,多元化供热并不是坏事,但开发商、供热方、街道办等应该提前与住户协商,特别是应该将相关的成本进行核算和公示,充分尊重买房人的知情权。而不应该简单到供暖季时,直接把收费价钱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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