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医保费从40元涨至80元
部门回应:报销范围与限额都有相应提高,更为划算
2014年1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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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王帅) 近日,市民陈先生向本报反映,孩子今年在学校交的医保费,从40元涨到了80元,是不是涨幅太大了?对此,记者从章丘市人社部门了解到,由于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为“居民医疗保险”,对城乡中小学生的医保也进行了调整,其实是将城镇中小学生的医保标准提高到新农合水平了。
  陈先生的孩子正在上小学,10下旬时,陈先生从校方得知,孩子的医保费今年上调为80元。“咱也不是拿不起这80块钱,但就是觉得涨得有点多,一下子增了一倍,我就想了解了解为啥突然调这么高?”
  章丘市人社局办理医疗保险业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新农合参合人员整体逐步并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目前,正在逐步制定实施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而对于中小学生的医疗保险,之前城镇中小学生一直为每人每年40元,参加新农合的中小学生为每人每年80元,同时,两者之间的报销范围、报销限额等也有差距,“40元标准的医保报销范围相对窄一些”。
  据了解,根据《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中小学生所需缴纳的医保费用统一为每人每年80元,而成年居民的缴费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3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100元,可由本人自愿选择。
  其中,中小学生的医保标准,享受成人一档缴费保准的医保待遇,包括:在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0%,个人负担60%;在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在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在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对于城镇中小学生来说,医保费调整到80元后,与之前相比,一个是取消了‘普通门诊不能报销’的原规定,再一个,药品报销目录加宽了。”章丘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后,城镇中小学生去济南就医时,可以同新农合的参保人员一样,不再需要转诊转院,而能够实现联网即时报销,同时,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也有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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