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成了小偷“好去处”
病房、办公室都不放过
2014年1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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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焜 通讯员 姜浩
  医院作为一个公共场所,来往人员众多,这里也成了一些小偷们的“好去处”。6日,通过奎文法院近日审理的三起“医院盗窃案”,进入医院行窃的往往是惯偷,专对暂时无人或患者熟睡的病房或办公区进行行窃。一些胆大的窃贼,甚至敢抱着电脑从正门出入。
患者出门3分钟,钱没了 
  今年1月底的一天早上6点左右,在潍坊某医院2楼病房住院治疗的市民吴先生把衣服放在床头,自己出门洗漱,3分钟返回病房时,发现自己的东西被人动过。他连忙查看了一下,发现裤子口袋里的1000多元钱不见了。
  吴先生这时才想起,他出门洗脸时曾发现一名可疑男子在走廊尽头偷偷瞄了他一眼。他在从医院调取的监控录像中看到,正是该名男子走进了自己所住的病房中。
  5个月后,在该医院输液室,又有一位患者在短暂离开返回后,发现自己的手包被盗,里面1000多元钱被盗。曾盗窃了吴先生财物的男子再次出现在了监控镜头中。20天后,医院安保人员在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面部特征十分熟悉,遂将其拦下查问,正好将再次实施的窃贼抓住。
  经调查,被安保人员抓住的男子王某,在1991年时就因盗窃罪被判拘役六个月。1995再次因盗窃罪入狱六年。2008年,王某还是因盗窃罪被判拘役五个月。
  奎文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有犯罪前科,且未退赃,遂判决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趁人熟睡进病房盗窃 
  2014年5月初的一天,市民蔡女士在潍坊一家医院14楼的病房内住院。当天下午一觉过后,她发现自己放在身边的手机不见了。
  蔡女士报案后发现,3天前,同样在该医院,还有两位市民在熟睡中被偷走了手机。
  警方通过调查,同样的作案手法在同年4月份另外一家医院也出现过。很快,警方锁定了一名嫌疑人:因盗窃曾被劳教、判刑、行政拘留共10次的冯某。
  将冯某传唤到公安机关后,冯某很快承认了自己在医院盗窃财物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1989年冯某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开始,几乎每一到两年,他就会因盗窃被劳动教养、判刑或行政拘留。
  法院认为,冯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了盗窃罪,因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偷来的电脑敢抱着走正门 
  2014年1月初的一天凌晨4点左右,潍坊一家医院的护士小李正忙着自己的工作,突然发现一名鬼鬼祟祟的男子在四楼工作区转悠,遂上前问其是干什么的。男子没有回答,接着乘坐电梯上了六楼。
  小李觉得男子的行为很不正常,怀疑可能是小偷,随即通知了医院的安保人员。
  得知院内有小偷,安保人员随即赶往了楼上,却没有见到可疑男子。安保人员并不放心,随后返回楼底,在一楼附近发现一名男子正抱着一台电脑,一见有人撒腿就跑。
  安保人员见状,立即上前将其按倒并报警。警方随后确认,该30岁男子马某,正是一名惯偷。
  马某交待,当天他到了六楼后,抱走了一台电脑,回到一楼时有又拆走了一台指纹机,正准备离开时被安保人员发现。
  法院经审理查明,马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3年才刑满释放。因其是累犯,因从重处罚,但因其系未遂且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遂判决其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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