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工商局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史上最低价”不能用于宣传
2014年1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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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1月6日讯(记者 谢晓丽 通讯员 张正军) 为预防、遏制“双十一”期间欺诈、误导消费者等问题出现,聊城市工商局将加大对“双十一”前后网络广告监测和监管力度,并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
  据介绍,“双十一”消费者受到侵权的“重灾区”,主要是一些假打折误导消费者,及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一些网络经营者使用“全网价格最低”、“史上最低价”、“销量第一”、“排名第一”等违反《广告法》规定的用语开展广告宣传。据此前“双十一”网购投诉分析,有商家先将部分商品低价打折吸引消费者关注,后以无库存为由不销售,或单方面变更甚至撤销促销等手法搞虚假宣传。
  为避免网购消费陷阱,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注意:一要提高网购警惕,注意防范网络诈骗。消费者在享受网购带来便捷的同时,更要注意识别、核对官网地址,以防误入“钓鱼”网站,不轻易支付第三方非所需商品链接,防止被木马软件操控,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二要理性购物,在打折大旗的招摇下三思而后行。消费者应当理性选择商品,网购促销广告要核实折扣的真实性,避免被提高价格后加大折扣的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三要提高维权意识,保存好各类交易证据。一旦发生侵权,有利于消费者尽最大可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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