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导为主拒不服从依法处理
2014年1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即日起到12日 单双号限行出台处罚措施
  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张磊 杜彩霞) 6日下午,德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德交安办(2014)25号文件,为保障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德州于6日零时至12日24时期间,主城区和城乡接合部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政策。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以教育劝导为主,拒不服从的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据了解,本次限行范围包括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等主城区以及城乡接合部。具体办法为双号日期(11月6日、8日、10日、12日)只允许尾号为双数(0、2、4、6、8)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在单号日期(11月7日、9日、11日)只允许尾号为单数(1、3、5、7、9)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尾号为字母的机动车,以号牌的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其中,受限车辆范围不包括执行任务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绿色通道”车辆(运输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禽、鲜肉、蛋、奶等车辆)、邮政专用车辆、城市公交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抢修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车辆等。
  除此之外,6日至12日期间,市区及各县(市)城区道路和高速公路全时段禁止黄标车通行。交警部门将加大现场执法力度,针对违法上路黄标车辆进行严格查处。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