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集团排污被处罚15万元
2014年1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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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刘振) 11月6日,记者了解到,省环保厅近日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严重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处罚,该公司由于超标排污被处罚15万元,其中一条生产线进行停产治理。
  10月28日,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10月20日至25日的第一阶段督查发现,德州等地市保障方案操作性不强,未对停产、限产企业提出明确标准和要求。在环保部点名的问题企业中,涉及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德州东方希望碳素有限公司。其中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玻璃窑2#线无治理设施,烟气直排;3#线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德州东方希望碳素有限公司焙烧炉烟尘长期超标。
  记者了解到,近日省环保厅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严重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处罚。由于超标排污,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被处以15万元罚款。据了解,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附近民居住宅密集,周边居民的意见很大,相关的厂房或将退城进园,在未来迁入天衢工业园。目前该公司有两条生产线运行,其中一条生产线已安装废气治污设备,另一生产线正在安装治理设备,计划12月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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