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干部出国
须5部门审查
2014年1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邱飞) 日前,乐陵市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科级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审查工作。
  因私出国(境)时,领导干部(含退出领导岗位未退休干部和退休未满三年,下同)提出因私出国(境)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明确因私出国(境)事由和条件,严格控制出国(境)时间,并领取《因私出国人员审查表》,经纪检监察、公检法和政法5部门联合审查,才予领取证照。其中,距出国(境)时间超过1个月以上的,须将证照交组织部保管。此外,严禁领导干部为图方便通过因私渠道出国(境)从事公务活动;需要出国(境)从事公务活动的,一律要通过因公渠道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