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低保“大核查”125人“被退出”
2014年1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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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陈之焕 通讯员 张洪涛) 针对低保中的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规范管理,今年5月以来,崂山区展开“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撤销低保125人,新增城乡低保266人,并建立相应的低保配套制度。
  为管理规范低保中的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今年5月,崂山区成立“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区74名民政干部签订不违规干预低保、不违规办理低保《承诺书》,并在区民政网站进行了公示。专项行动小组工作人员对全区在保的2120户城乡低保家庭进行了入户核查,签定入户核查表,并组织社区对核查结果进行了公示。截至目前,崂山区共组织低保专项督查2次,对14个社区149户城乡低保家庭进行了督查,共撤销城乡低保125人,新增城乡低保266人。
  “城乡低保成员每个月的人数都在变动,这其中主要是部分老年人领取了退休金,不再符合城乡低保的标准,此外,存在个别不及时退保的情况。”11月6日,崂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保证低保的公正公平,崂山区建立了低保长期公示制度,在全区社区公开栏内设立低保公示专栏,对本社区低保人员信息进行长期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还建立了低保备案制度,对区、街、社区三级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凡是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申办低保的,都要在民政部门专门登记备案和核查确认。
  此外,崂山区还在区、街两级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公开了工作职责、救助政策和投诉举报电话,一旦发现骗保等情况,居民可随时拨打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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