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私了完又伪造现场两人联手骗保两万多
2014年1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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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肥城11月6日讯(记者 刘真 通讯员 郭蕾) 近日,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保险诈骗案件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王某等人为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伪造交通事故现场,后从保险公司骗取24421元保险费。
  2013年9月份的一天下午,王某驾驶汽车与一辆机动三轮车发生事故,王某车辆前部严重受损,前杠和水箱、右前大灯、前挡风玻璃都坏了,正副驾驶员气囊也都打开了。而三轮车受损不是很严重,当时三轮车驾驶员想要报警,而王某说自己的车不符合理赔的范围,三轮车驾驶员说自己只购买了交强险,没有购买商业险。三轮车驾驶员表示自己会负全责,并且保证给自己修车,于是两人私下进行了调解,没有报警。随后,王某就去了李某开的汽修厂找他修车。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介绍,王某的朋友来到其经营的汽修厂称,一辆车除了事故,保险齐全但是不符合理赔的条件,想让其帮忙伪造个事故现场,这样可以走保险修车。
  过了几天,有辆轿车送到厂里,轿车的前保险杠有刮痕,李某觉得这辆轿车和王某的车辆伪造个事故现场很合适,于是就在当天晚上10点钟左右,在一条小路上,李某让两辆车的前保险杠相撞,在地上专门留一个刹车印,随后就报了警,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拍照取证。到了第三天,李某找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最后保险公司把2万多块钱保险金打到王某的银行卡上。
  经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事故和制造保险事故的欺诈发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对金融的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涉嫌保险诈骗罪。王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李某由于曾经故意犯罪(有前科),有社会危险性,李某于10月30日被肥城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检察官介绍,许多情况下,涉案车辆在骗保前确实发生过一定事故,导致车辆毁损,但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按正常程序走保险理赔,车主为了省钱或出于贪便宜的思想,就想通过作假骗保来免费修车。不少汽修厂老板或员工,利用保险理赔程序,通过造假使保险赔偿金远高于实际修车费用,在给客户修车的同时赚取中间的差价,检察官提醒市民,尤其是有车一族,一定要依法索赔,不要以身试法,同时希望各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要加强取证能力,一旦发现有骗保情况,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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