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区启动
236条指标要求,确定62所首批试点学校
2014年1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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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刘洁) 6日,威海召开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区启动暨培训工作会议,印发《威海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列出威海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236条指标要求,涵盖学校管理的六大管理职责,22项管理任务,正式开展贯彻“管理标准”示范校创建活动。记者了解到,威海将在2年内,贯彻“管理标准”示范校达到20%。 
  今年8月,山东省威海市、北京海淀区、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江苏省泰州市、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贵州省贵阳市7市、区县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首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实验区,承担开展“管理标准”的实验、验证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规定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六大管理职责,22项管理任务,92条管理要求,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威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具体细化,提出包括入学率等236条指标要求,作为目前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依据。   据市教育局副局长于国贞介绍,威海《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首批试点学校确定为62所,市教育局将组建专家团队对试点学校进行巡回抽查,进行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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